一、一般要求
1、湿式放散装置应符合行业标准、企业标准及用户现场环境要求,并按规定程序及用户设计图样和技术文件制造。2、产品若有外购件、外协件应检验合格,并具有该产品的生产厂质量检验部门出具的《产品合格证》。
3、产品各组成部件表面不得有飞边、毛刺、损伤等缺陷,焊缝要求连续、平整。
4、产品各组成部件,应有防锈措施,涂漆部位应色泽均匀,不得有皱皮、脱皮、流挂、气泡等缺陷。
5、产品装配前所有零件应清洗干净,不得有铁屑、碎渣、纤维等杂质
二、产品结构
本款湿式放散装置主要结构由:进气部位、液位计、手动进水阀、手动放水口、排渣口、自动放散部位等。
三、工作原理
为了煤矿水环真空泵的 运行和整个运输系统工作在设定的压力范围内,在输送系统的主管道上设置一个瓦斯湿式 放散装置。当输送系统管道压力增高时,内套水面下降,外套水面上升;当内套水面下降到露出内套下沿时,瓦斯便通过水溢出排空。系统压力可通过加装液位差压变送器和电磁阀改变放散器内的水量来调整。通过液位差压变送器可实现控制和报警。瓦斯的排空是通过水而放散到空中的,因此放散装置能够将外部可能存在的火源于系统内瓦斯隔离,实现 放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