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员董事会:
成员董事会由的正式会员和非正式会员组成。董事会至少每年召开两次,主要负责制定长期规划和作出策略性决定。主要负责范围包括预算、活动、程序以及结构。常规决策以简单多数通过。涉及已存在的决策,例如,涉及到BSCI的结构,则以三分之二的多数赞成票才能通过。
成员董事会可以成立工作小组处理问题。一个常设性工作小组是小组。小组负责制定有关体系以及其组成部分提出具体建议,然后提交成员董事会。每个参与国都有一个代表参加小组。其它具有相关知识的人士亦会获邀出席小组的会议。
代表会:
代表会至少由代表成员董事会的三名成员和一名秘书处的代表组成。成员董事会代表由成员董事会任命,当中应体现出成员董事会的国别和地域分布。代表会是在公众场合面对和其它的正式代表。它要定期发布公告。代表会根据需要经常召开,但每年要召开两次。决策都以简单多数票赞成通过。
代表会可以推选一位成员作为发言人。发言人须是一个公司的代表。
会的成员每两年一届。可以连续当选三次,共计六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