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RAP申请评估原则要求-评审员
A. 工厂须在所列评审员名单内挑选一名可委托的评审员。工厂须与评审员签定合同,并付给其服务费,同时定双方都同意的的看厂日期。在看厂之前,评审员要
先阅览一下工厂已完成的自我评估文件。自我评估文件包括
工厂档案资料
生产原则问卷
工厂原则文件核查单
文件表格可以在生产原则自我评估和评审手册中查找。
B. 评审员将在工厂内进行现场评估,此现场评估将鉴定工厂是否存在WRAP生产原则所要求的证据,证明其规则与WRAP的生产原则相符。
C.评审员结束现场评估之后,会在其离开之前,将他的总结报告通知给工厂。并将一份完成的工厂评审报告及认寄给WRAP认证会。在60个工作日内,工厂约定一个WRAP委托的评审员,他将为工厂提供:
1. 工厂认证
2. 纠正实施计划
WRAP申请评估原则要求-评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