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产地证明书 菏泽办理贸促会一般原产地证CO
中华人民共和国原产地证明书(CERTIFICATE OF ORIGIN 简称C/O)是证明出口货物的原产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证明文件,即证明有关出口货物是中国天然获得的产品或是在中国经过了主要的及最后的制造加工工序的产品,且该制造加工工序使所用的主要原材料的外形、性质、形态或用途产生了实质性的改变,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原产地规则》中的中国原产产品判定标准。进口国要求出口国提供C/O,并以此作为支付款并保证货物顺利通过进口国海关的前提条件之一。这种做法已成为国际上的通行惯例,在国际贸易中广泛应用。
对全部或部分使用进口原料、零部件进行加工装配的货物,因不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出口货物原产地规则》中的判定标准,而未能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原产地证时,出口企业可向所在地签证机构申请办理《加工装配证明书》。转口贸易项下的货物,即经中国转口的外国货物,不能取得中国原产地证书,可依据规定办理《转口证明书》。
《加工装配证明书》和《转口证明书》的企业注册和证程序与《原产地证明书》一致。
原产地证书的作用
(一)确定税率待遇的主要依据,根据不同国家、不同资质,能享受不同的关税待遇,这是产地证最重要的作用;
(二) 进行贸易统计的重要依据;
(三) 实施进口数量控制、反倾销、反补贴等外贸管理措施的依据;
(四) 控制从特定国家进口货物,确定准予放行与否的依据;
(五) 证明商品内在品质或结汇的依据。
关税 菏泽办理贸促会一般原产地证CO
海关代表国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进出口货物进行征税。目前关税一般分为进口和出口,进口又分为两类,一类是非优惠关税,分为普通税率和最惠国税率。普通税率适用于没有与我国签订贸易协定的国家或地区所进口的商品;最惠国税率适用于与我国签订有最惠国待遇原则的国家或地区所进口的商品,加入WTO的国家之间征收的是最惠国税率。
进口关税还有一类是优惠性关税,这类关税比最惠国税率更优惠,基本上可以降到零关税,分为普惠制税率和区域性优惠税率。普惠制(GSP),全称普遍优惠制,是世界上32个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出口商品给予的普遍的、非歧视的、非互惠的优惠关税,是最惠国关税基础上进一步减税以至免税的一种特惠关税。
而区域性优惠关税指的是我国与相关国家和地区签署了优惠贸易协定,具体签署了13个,分别为:
《亚太贸易协定》(目的国:孟加拉、印度、老挝、韩国和斯里兰卡)
《中国-新加坡自由贸易协定》
《中国-新西兰自由贸易协定》
《中国-秘鲁自由贸易协定》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协定》(目的国:文莱、柬埔寨、印尼、老挝、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泰国、越南)
《中国-哥斯达黎加自由贸易协定》
《中国-瑞士自由贸易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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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冰岛自由贸易协定》
《中国-澳大利亚自由贸易协定》
《中国-韩国自由贸易协定》
《中国-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协定》
《中国-智利自由贸易协定》
《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
石材很多都出口到东盟十国,97%以上的货物降为零关税。
能享受关税减免的产地证分为两种,第一种是优惠性原产地证,第二种是非优惠性原产地证。
非优惠性原产地证
非优惠性原产地证,即通常所说的一般原产地证,简称CO证书。
除了地方检验检疫局可以签,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员会也可以签,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会是连接行业的非官方组织,只要申请都会签。但是非优惠性原产地证不能享受关税优惠,它的作用是统计和限制出口,因为每个国家的进口量都是有固定配额的,如果超过了这个配额海关就会限制出口。菏泽办理贸促会一般原产地证C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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